一、总体原则
借用人为新葡萄在岗教职工,在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的情况下,有借用人提出申请,由学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安排,实验室及教学设备借用期间,借用人为该实验室及教学设备的直接安全责任人,出现任何安全问题,由借用教师负责。
二、基本要求
1、优先保障教学任务,若教学任务较多,不予外借;
2、申请时间要求:需提前一周向学院提出申请,经学院同意后,规定人员方可使用;若有随便使用者,取消借用人授权;
3、务必履行相关借还手续,不允许私自使用;务必遵守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、仪器设备管理办法;
4、教学实验室/教学设备借用期间,全面负责实验室/教学设备安全与日常管理工作,作为实验室/教学设备直接安全负责人,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;
5、借用实验室期间,未经学校、学院以及实验中心同意,不允许对实验内的任何结构(包括建筑结构、供电线路、设备存放位置等)进行更改,不允许转借他人;
6、借用的实验室,仅提供场地,不允许从事与实验无关的其他活动;
7、实验室申请授权后,需与设备管理员清点实验室所含设备,借用期间,出现损坏丢失,由借用者负责赔偿,按照原型号尽快购置替换。
8、爱护实验设备及实验室卫生,归还实验室时,务必保证实验室卫生整洁;
9、随时接受实验中心的检查;拒不遵守实验中心相关规定的,有权即刻收回,并不再准入;
三、借还程序
1、借用人填写教学实验室/教学仪器设备借用审批表,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,由学院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。
2、归还前,确保实验室整洁,提前告知该实验室老师,清点设备数量及其完好性,验收通过后,由该实验老师对本次借用情况进行评分记录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实验室/教学设备使用过程中,出现异常或者突发情况,务必第一时间通知该实验室的实验员,并逐级上报,绝不可私自处理,隐瞒不报;
2、借用期间,不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的,实验中心有权取消该教师的借用权限。
新葡萄教学实验中心
教学设备/教学实验室借用审批表
借用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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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实验室 (房间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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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设备 名称/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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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事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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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教师 | □已和实验中心确认,借用期间不影响正常教学 签名: | ||||||||
分院领导 |
签名: | ||||||||
实验室 负责 老师签字 |
签名: | ||||||||
检查记录
| 实验设备 | 实验室卫生 | 其它安全措施 | ||||||
优 | 良 | 差 | 优 | 良 | 差 | 优 | 良 | 差 | |
检查人签名: | 检查时间: |
注:1..教学实验中心教室及设备原则不予外借,特殊需要外借,需在实验室负责老师确认不影响正常教学前提下,提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。
2.借用需在约定时间内归还,并保持设备完好,有损坏根据财务及设备管理部规定赔偿。
3.借用主体为新葡萄教职工,借用者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。
4.归还验收后此表存档。
5.借用期间,实验中心会进行不定期检查,如出现违规行为,责令整改或直接收回。